安息日会——弟兄姐妹否?可以团契否?
最近一部电影《血战钢锯岭》在国内基督徒圈子内引发非常热烈的讨论。有的基督徒视之为一部福音电影而极力推广,有的却非常反对视其为福音电影。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电影的主人公多斯来自安息日会。而“安息日会是否是异端”这个问题本身也极具争议性。本文无关电影,笔者想趁此机会谈谈安息日会的历史形成、主要教义以及现今的情况。最后,就福音派信徒是否可以与安息日会信徒一同团契提出建议。
安息日会现今的规模
以下是安息日会总会 2016 年年报提供的信息:1
• 安息日会截止 2015 年,共有 19,126,438 会友(将近二千万)。
• 2015 年共有 1,260,880 通过受洗成为会友。相当于每天 3452 新会友。自 2007 年开始,他们一直保持着每天 3000 以上的新会友。
• 2014 年全世界范围内共有 5816 位宣教士。
• 2015 年一共植了 2742 年新堂点。
• 中国 2015 年初共有 417,827 位会友;年底共有 428,907 会友。大约有 2.6% 的增长率。
虽然在中国人数并不多,增长也不算太快。但是全球范围内,安息日会显然是一个数量不可小视的群体。他们的年报上以全球每多少人口对应一个安息日会信徒来看待他们的会友人数(见下图)。这是相当具有全球视野的呈现方式。
那么,福音派教会当如何看待安息日会?我们可以称他们为弟兄姐妹吗?可以与他们一同团契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先,我们首先来看看安息日会的历史形成以及主要教义。
源起
安息日会的起源与威廉·米勒 (William Miller) 有关。他于 1782 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皮茨菲尔德 (Pittsfield, Massachusetts) 的一个敬虔家庭。在 16 个兄弟姐妹中的老大。小时候随父母搬到了纽约。
他只受过几年的正式教育。但是对阅读非常感兴趣。年少时对信仰持怀疑态度,还讥讽家人的单纯信心。但是透过对圣经的热心钻研,在 30 多岁时悔改了。接着他便开始一节一节地研究圣经。手中仅有的工具是一本经文汇编。研究之后,他觉得圣经大部分教导都是关于末世的。他相信只要按着字面来解释关键的经文,便可得知基督将在哪一年再临。
他同时也关注世局的发展。对照圣经来看世局的发展,他觉得世界末日快要来临,基督的再来指日可待,就在他那个世代。更进一步,根据他对但以理书的预言,计算之后,得出结论:基督将在 1843 年再来。当时是 1818 年。他带着激动的心情,想要告诉世人这个重要要息。但是震惊地发现对此感兴趣的人寥寥无几。
1833 年,米勒成为了浸信会传道人。他开始了自己的旅行布道之旅。1835 年开始,事情发生很大的转变。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听他讲这个信息,并且痛哭流泪。1839 年,波士顿查顿街教会 (Chardon Street Chapel) 的牧师约书亚·海姆斯 (Joshua V. Himes) 成了他信息的主要倡导者。1842 年开始,海姆斯在各大报纸上传播这些教导。他的努力让复临会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运动。
米勒认为但 9 章的七十个七应该从公元前 457 年开始计算。那是亚达薛西王发令重建耶路撒冷的日子 (拉 7:12-26)。七十个七就是 490 年。所以相当于公元 33 年,差不多是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时间。但 8:14 又提到 2300 日。很多学者也曾经提到圣经常常以一天代表一年。所以米勒认为这就是 2300 年。公元前 457 年的 2300 年之后,便是公元 1843 年。虽然米勒本人并未受过正规的神学教育,但是当时其实有不少学者也是持同样的观点。
后来再来的时间被推迟到 1844 年 3 月 21 日(春分点)。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时候到了,什么都没有发生。米勒不想放弃。他说时候已到,基督随时都可能再来。然而六周之后,他公开承认自己的计算有误。但是他的一些跟随者并不甘心 。又推出了“七月运动”,宣称基督会在犹太历 1844 年 7 月 10 日(赎罪日)——也就是公历 10 月 22 日——再临。米勒最初不愿接受,但是后来也加入了激昂的人群。然而,时辰到了,基督还是没有再来,令人大失所望、心灰意冷。
米勒自己这时候已经差不多与他的预言划清了界线。他的跟随者们后来成立了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并相继开始提出其他的理论。但是米勒本人并不接受那些理论。他与那些跟随者们的关系基本上止于这第二次的失望。后来安息日会发展出新的教义,包括“守安息日”、“灵魂沉睡说”2、“罪人幻灭说”(灵魂消灭说)3、“天上圣所”,以及“调查性审判”(查案审判说)等,都不是来自米勒。米勒本人非常诚实地承认自己的计算有误,最后于 1849 年离开了世界。
宗派的形成
安息日会本身是由三个群体组成。第一个群体由来自纽约的希兰·爱德生 (Hiram Edson) 带领。他教导 “天上圣所” 的教义。第二个群体由约瑟·贝茨 (Joseph Bates) 带领,主要跟随者在马萨诸塞州和新汉普顿州,教导“守安息日”。第三个群体在缅因州,视怀爱伦 (Ellen G. White) 为领袖,强调不论“预言的灵”或是“耶稣的见证”都是在“余民”中得到彰显。这些教导后来由各个领袖强化,包括爱德生、克罗谢 (O.R.L. Crosier) 、贝茨、怀雅各 (James White) 和怀爱伦 。
在 1844 年 10 月 22 日的预言再次失败之后,米勒的跟随者爱德生和克罗谢担心周围人群的讥笑,绕道玉米地回家(也有的说是他们次日出去祷告)。但是在半路上,爱德生在默想中突然“得到了新的启示”。他似乎看到了天上的圣所。如同地上的圣所分成两部分,天上的圣所也是一样。基督在天上的圣所侍奉。2300 日之后,基督不是从天上的圣所降临,而是从天上的圣所进入了天上的至圣所。在那里,基督涂抹创世以来得救之人的罪。基督要先在那里进行“调查性审判”,然后再降临。克罗谢于 1846 年撰文为爱德生的新亮光辩护。这样,米勒的跟随者们就可以跳过米勒原先的错误计算 (1843年) 而继续他们的信仰。怀爱伦也在她的异象中印证了爱德生的说法。她说虽然米勒的解经有些许偏差,这其中的确还是有神的带领。这样,爱德生的“新亮光”、克罗谢的辩护文,以及怀爱伦得到的“启示”拯救了这个理论。
第二个群体的领袖贝茨是位退休的船长。他于 1846 年出版了一份 48 页的小册子,教导安息日是创造时所立,并且在西乃山上再次得到坚立,所以守安息日才是真正守神的诫命。守安息日的这些人也就是“余民”。根据启示录 7 章,这样的“余民”总共将会有十四万四千人。而他们的印记 (记号) 呢?贝茨认为其实就是安息日。教皇就是那兽。因为是教皇将礼拜的时间从安息日改为“主日”——一个原来是异教徒敬拜天阳神的日子。这些作法使他们常常被称为“律法主义者”。
第三个群体强调的是“预言的灵”(启 19:10)。这些米勒的前跟随者们接受了缅因州波特兰市爱伦·哈门 (Ellen G. Harmon,也就是后来的怀爱伦) 的教导。他们认为怀爱伦身上有“预言的灵” (林前 12:10)。怀爱伦常常见到异象(23 年内总共见到一百多个异象)。这些异象“印证”了许多基督复临会的教导。1844 年 12 月(也就是第二次预言失败的那一年),她首次看到异象。她看到耶稣带领着复临会的信徒一直抵达上帝之城;并且复临会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后来,她又见到异象,得到启示:虽然会遭遇很多的批评和拦阻,她还是必须要将神所指示她的告诉其他人。1845 年,她又在异象中见到了耶稣从天上的“圣所”进入了天上的“至圣所”,印证了爱德生得到的“启示”。1847 年 4 月 7 日,她在异象中被带到了天上的“圣所”,然后又被带进了“至圣所”,并且看到了“至圣所”中的“约柜”,以及“约柜”中的“十诫”。神奇的是:惟有第四诫 (守安息日) 被一圈柔和的光环围绕着!这样,怀爱伦身上“预言的灵”同时印证了第一个群体的“天上圣所”理论和第二个群体的“守安息日”理论。而怀爱伦身上既有这“预言的灵”,自然也在会众心中目拥有无人能及的地位。1855 年以后,怀爱伦又开始花很多时间教导饮食和健康。有学者认为很多人是受饮食和健康方面的教导吸引而加入安息日会的。
当这三个群体走到一起的时候,就形成了基督复临安息日会这个宗派。1860 年他们正式命名为“基督复临安息日会”(Seventh-day Adventist)。1863 年成立总会。但是在此之前他们的组织已经形成。1855 年怀爱伦将总部设在密歇根的巴特尔克里克 (Battle Creek)。1905 年迁到了马里兰州的塔科马公园 (Takoma Park)。
一百年后
从起源来看,安息日会确实存在种种问题。比如最早是因为受米勒错误的预言影响。预言失败后,米勒的跟随者们又以“天上圣所”和“调查性审判”的理论来延续这个预言。再加上对安息日的强调,认为只有自己这群人才是真正遵守诫命(这诫命特别包含了守安息日)的“余民”。最后,过于抬高怀爱伦的“先知”地位。他们相信怀爱伦身上有“预言的灵”,所以不会有错。
但是我们不能仅仅从起源来看待一个宗派或者任何基督教群体。一个宗派有可能从好变坏,也有可能从坏变好。如果一个宗派不能从坏变好,“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就是一个谎言了。那么,我们要问的是,他们后来的发展如何?
其实从安息日会成立将近一百年来,他们内部并没有统一的声音。而且有些教导在基要真理方面明显是异端性质的。鉴于此,1957 年安息日会的总会发表了约 700 页的《有关教义的疑难》(Questions on Doctrine)(以下简称《疑难》),试图详细地解释他们所信的。那么,当时的学者们又是如何看待安息日会的呢?
是异端?
前加尔文神学院的系统神学教授赫克玛 (Anthony A. Hoekema) 于 1963 年出了一本书《四大异端》 (The Four Major Cults),仍然定其为异端。虽然安息日会不是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这种性质的异端,但是还是异端。在书中,他承认:安息日会相信圣经是神的启示、三一神论、基督完全的神性、神的创造和护理、基督的降生以及肉身复活、重生的必要、圣灵的成圣工作,以及基督的再来(p. 403)。但是他基于以下理由仍然将它定为异端:
1. 在圣经以外的权威(怀爱伦)。他认为虽然安息日会名义上说只有圣经拥有最高的标准。应当用圣经来衡量怀爱伦的著作,而不是用怀爱伦的著作来衡量圣经。但是他们同时又宣称怀爱伦的著作与圣经的教导是一致的(p. 103)。4
2. 反对惟独“因信称义”。他认为虽然安息日会宣称他们相信赖恩得救。但是他们另外的教导却又与之矛盾。比如“调查性审判”和“守安息日”。
⁃ 基督于 1844 年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开始审查自创世以来每个人的一生,以最终决定他们是否配得第一次的复活(第一次复活的人进天堂,第二次复活的人被定罪)。他们区分罪得赦免(forgiveness)与罪被涂抹(blotting out)。基督进入天上的至圣所,根据人的一生行为来判断是否要涂抹他们的罪。怀爱伦写道,只有那些品格与神的律法相符的人,他们的罪才会被涂抹。
⁃ 贝茨教导的是那些以七日的第一日(周日)为安息日的人将会得到启示录中兽的印记。《疑难》对这一点进行了调整。他们认为那些真诚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就算以周日为安息日,仍然可以得救。但是等到基督马上再来之前,守真正的安息日(周六)的诫命还是会被执行。那个时候,那些不真正遵守安息日的人就会得到兽的印记。所以,最终他们还是相信只有守安息日才是真正遵守神的诫命,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得救。
2. 降低基督的地位。他为虽然《疑难》宣称基督据有完全的神性,但是对于“基督是否受罪性的影响”还是非常模糊。《疑难》也宣称基督据有无罪的人性,而且引用了怀爱伦的话来支持这一点。但是怀爱伦的话在赫克玛看来非常有问题:“他[基督]在他无罪的[神]性之外又取了我们有罪的[人]性”(“He [Christ] took upon His sinless nature our sinful nature)。另外,威尔科克斯 (L. A. Wilcox) 在1927 年和 1928 年的两篇文章中都提到基督的人性是受罪性影响的。1950-1954年任安息日会总会主席的威廉·布兰森 (William Henry Branson) 在他 1950 出版的书 (Drama of the Ages) 中写道:如果天主教的“马利亚无罪成胎论(Immaculate Conception)”成立,那么耶稣并没有取了人的罪性。5 赫克玛说,布兰森显然不认为这个“如果”是成立的,所以结论就是:布兰森认为耶稣是有罪性的。
3. 自视为唯一得救的群体。赫克玛认为《疑难》在这里又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疑难》宣称不同的宗派中都有得救的人,他们组成了“无形教会”。这样,看起来他们似乎认为遵守安息日这条诫命并不是那么重要。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宣称神在末后的世代特别兴起他们这群“余民”。这些人就是启 12:17 所说的“[那妇人]其余的儿女”,“这儿女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这些余民要强调其他宗派不再强调的,特别是第四诫(守安息日)。赫克玛认为,安息日会的“无形教会”概念和“余民”概念是不可以共存的(自相矛盾的)。如果他们就是“余民”,向世界宣告这么重要的诫命(守安息日),而其他宗派的基督徒又不听他们所宣教的如此重要的信息(耶稣要以此作为审判的标准),那么那些基督徒怎么可能还是忠心的基督徒呢?安息日会要么抛弃“无形教会”的说法,要么要抛弃他们的“余民”概念。赫克玛认为圣经中是有“余民”的概念。但是罗 11:5 的“余民”其实就是“无形教会”(除犹太人以外的外邦基督徒)。
不是异端?
而另一位学者沃特·马丁 (Walter Martin) 则于 1960 年出版《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真相》(The Truth about Seventh-day Adventists) 为安息日会辩护。他以前也视安息日会为异端。但是他认为现在不能再视其为异端。在赫克玛 1963 年的书之后,马丁再次在他 1965 年出版的代表作《异端王国》 (The Kingdom of the Cults) 中为安息日会辩护。6
他认为对“安息日会相信基督取了有罪人性”的指控是不公正的。威尔科克斯自己后来公开承认自己以前的说法是错误的。并且他的观点从来没有代表过官方的立场。所以,马丁认为,赫克玛和其他学者基于已经被他自己以及整个宗派否定的观点来评判安息日会是不公正的,在学术上也不严谨。马丁并没有在他的书中回应赫克玛提到的总会主席布兰森的观点。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布兰森的书在 1950 年出版,而《疑难》是在 1957 出版。后者肯定了耶稣无罪的人性。《疑难》是总会承认的代表安息日会立场的出版物。
赫克玛认为“调查性审判”是根据人的行为来判断他/她是否得救,所以是否定了“因信称义”。但是马丁认为“调查性审判”其实与阿民念主义是非常类似的。而大部分福音派现在已经不会将阿民念主义视为异端。他抱怨赫克玛是用加尔文主义作为正统来审视阿民念主义和“调查性审判”,是带有偏见的。对于赫克玛“降低基督地位”的五点指控,马丁认为其中三点都是与加尔文主义的偏见有关,如果只有加尔文主义是正统,那么所有其他非加尔文主义都是异端了,不能仅针对安息日会。第四点是关于守安息日的。马丁认为这是基督徒自由的问题,不是律法主义。第五点是针对基督进入天上的至圣所涂抹人的罪,好像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工作还不足够除去人的罪。马丁认为应该相信《疑难》本身的宣告,即他们相信基督在天上至圣所的“代赎工作”其实是指圣灵将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完成的代赎工作施行在相信的信徒身上,并没有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工作不完全。
对于怀爱伦的权威,马丁认为,既然《疑难》已经非常清楚地指出只有圣经拥有最高的权威,他们绝不会把怀爱伦与圣经作者视为等同,也绝不会将怀爱伦的著作视为与圣经同等,那么我们就应该相信他们所说的。并且一个运动中有一位特别有恩赐的人作为领袖,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怀爱伦也被指控抄袭了很多别人的作品,却没有注明出处。原安息日会主要领袖之一是坎莱特(Dudley M. Canright)。坎莱特也是怀雅各和怀爱伦的好友,对安息日会有很多第一手的经历。他于 1887 年请辞,离开了安息日会,成为一位浸信会牧师。据他自己所说,与怀爱伦的个性不合是离开的主要原因。在离开之后,他仍然保持着与怀雅各夫妇以及其他安息日会领袖的良好关系。他出版了两册书,批评安息日会和怀爱伦。7马丁认为后来的学者对安息日会的批评有 90% 是基于这两册书,再加上一些神学上的评论。
而安息日会内部则由尼科尔 (Francis D. Nichol) 于 1951 年出版了约 700 页的书《怀爱伦和批评她的人》 (Ellen G. White and Her Critics),来回应坎莱特对怀爱伦的批评。马丁认为坎莱特亲历许多事件,所以他所讲的很多第一手资料都是可靠的。尼科尔虽然带有更多的偏见来为怀爱伦辩护,但是他的部分研究也确实能够说明坎莱特所说的也不全对。
马丁认为怀爱伦不是有意抄袭,而是她相信是神指示她可信的材料,然后就直接拿来用了。这种作法是不对。而且她身边的人也有意地“唆使”她进行掩盖。怀爱伦的亲人在她离世后还掩盖了很久。不过不论如何,连坎莱特自己也相信怀爱伦是一个已重生、有软弱的基督徒,绝不是圣经所说的那种带人敬拜别神的假先知。马丁博士说,我们必须不同意她对“天上圣所”、“调查性审判”、“替罪羔羊(阿撒泻勒)”的解释,也要质疑她对守安息日、健康饮食、灵魂沉睡说以及罪人幻灭说的坚持。但是不能否定她对最基要的信仰,比如灵魂得救、基督里的生命等,是有正确的认识的。马丁本人不接受安息日会相信的怀爱伦拥有林前 14 章的“先知的恩赐”。
接着,马丁博士花了很长的篇幅,从历史和解经的进路来反驳安息日会的许多教义,比如“灵魂沉睡说”、“罪人幻灭说”、“守安息日”、“天上圣所”、“调查性审判”、“遵行律法”8,以及“米迦勒是基督的一个称号”9。但是他也认为安息日会的官方立场并没有视守安息日为得救的条件;并且批评者们将安息日会对“替罪羔羊”的解释视为他们相信“撒旦背负人的罪”,是对安息日最大的误解。《疑难》中特别澄清是撒旦背负它自己引诱世人的罪。
总而言之,马丁博士认为,从官方发布的教义来看,安息日会有好些教导确实存在问题。但是在基要真理方面,安息日会没有太大的问题。福音派应当予以接纳。
黑白不分明
与赫克玛一样曾在加尔文神学院任教的路得·塔克 (Ruth A. Tucker),在她 1989 出版的《另一个福音》(Anther Gospel) 中简单介绍了安息日会的历史及其教义。其中也有提到安息日会早期有出现过亚流主义和泛神论的教导,但是怀爱伦在带领整个宗派拒绝这些异端教导方面起了较大的作用。
那么是否应该视安息日会为异端呢?塔克认为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黑白分明的。对安息日会的定位就属于这种情况。她认为以前的安息日会更具有异端的性质;现在的比以前的好多了。但就算是今天,还是有不少人因为质疑怀爱伦的权威以及“调查性审判”的教义而离开。不过,塔克认为,平时我们很难分辨某一个安息日会的信徒是否持异端信仰,因为他/她表达出来的信仰跟正统的信仰是很像的。在塔克看来,如果安息日会不过份强调他们那些“独特的教义”,他们就比一个自由派的主流更正教教会不知道要好多少了。
关于战争
一段小插曲:最近比较热门的电影《血战钢锯岭》主人公多斯是一位安息日会信徒。他因为信仰的缘故拒绝拿枪。很多人默认这就是安息日会整个宗派的立场。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安息日会历史曾经经历过一次分裂。
这次分裂主要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1914-1918) 的德国。98% 的安息日会信徒认为在战争中持枪并不违背他们的信仰,甚至包括在安息日。但是 2% 的安息日会信徒认为那样做就是违背律法。于是,这 2% 的信徒就被教会开除了。他们因此也开始了“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改教运动”(Seventh Day Adventist Reform Movement)。这个运动从德国开始,又慢慢壮大,后来将总部逐渐搬到了美国的新泽西。10因此,如果道斯不持枪杀人是出于他的信仰的话,这信仰也不代表原来 98% 的安息日会的主流信仰,而是属于“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改教运动”的信仰。
目前安息日会的信条
从以上的讨论中可以看到,安息日会形成的历史过程有不少确实是有问题的教导。整体来看,整个宗派是在朝正统的方向转变。官方的信仰告白在基要信仰方面,总体上与福音派比较接近。但是同时又存在一些看起来自相矛盾的表达。这些自相矛盾的表达甚至出现在同一个文件里面(《疑难》)。赫克玛教授主要根据这些自相矛盾的表达定其为异端。而马丁博士则为其辩护。(但是笔者觉得马丁博士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赫克玛教授提出的《疑难》中那些自相矛盾的教导。他只是肯定那些符合正统的教义,却没有很好地处理那些同时存在的不符合正统教义的表达。)
综合以上的材料,笔者个人认为,在基要信仰方面,赫克玛指出的那些自相矛盾的表达其实说明一方面安息日会内部可能还没有很好地整合他们的教义,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表示他们内部还是有不同的声音,有的比较接近正统,有的仍然不能排除异端的嫌疑。
而对于安息日会大部分独特的教义,笔者并不认同。但是如果这些不属于基要信仰,则不能以此视其为异端。有些本来是“非基要”的问题可能会变成“基要”问题。比如“守安息日”和“余民”的教义。如果如马丁博士所说,在安息日礼拜或者在周日礼拜不过是一个自由选择的问题,那么“守安息日”就是属于非基要问题。如果如赫克玛教授所说,安息日会仍然认为只有“守安息日”(在周六礼拜)的人才是真正遵守了神的诫命的人,而且最终基督要以此来判断一个信徒是否忠心、是否配得救恩,以此鉴定这个人是否属于“余民”,那么这个问题就变成了基要问题。
笔者不认为马丁博士和赫克玛教授两个人之间的教义分歧是导致他们对安息日有不同的看法的主要原因。他们对同一问题的不同看法导致他们最终有不同的判断。这种不同的看法正表明安息日会内部有不一致的声音,或者还没有完全整合好他们的教义。
安息日会最近三四十年有什么变化吗?说实话,笔者并不了解,只能从一些官方文件上来推断。安息日会在 1981 年发表了他们的信条,共二十七条。当时的总会副主席拉西尔 (W. Richard Lesher) 在回复马丁博士的信中确认,这二十七条代表了安息日会的官方教义。总会于 1988 年又正式发表了二十七条信条 (Seventh-day Adventists Believe: A Biblical Exposition of Seventeen Fundamental Doctrines)。11今天,我们则可以从他们的官方网站看到最新的版本 (2015 版)。最新版是二十八条。12增加的是第十一条:在基督里成长。其余的二十七条内容大同小异。以下是笔者认为比较有争议的条款:
• 第十八条:“预言的恩赐”是“余民教会”的标记。这“预言的恩赐”在怀爱伦身上显明出来。他们虽然没有明说“余民”就是安息日会的信徒。但是“预言的恩赐”既然是在怀爱伦身上显明出来,安息日会自然就是“余民教会”了。只是他们没有明说其他教会是否也是“余民教会”。如果结合第十三条对普世教会的定义,笔者的推论(有可能是错的,希望是错的)是他们相信其他教会中可能存在“余民”,那是那些并不是“余民教会”。这个看起来是“余民”教义的调整。从“余民”变成了“余民教会”。
• 第二十条:“守安息日”(特指周六)仍然被视为不改变的诫命以及神与人永约的记号。
• 第二十四条:“天上圣所”的信条也还在。基督于 1844 年进入天上的至圣所,进行“调查性审判”。
• 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条:安息日会明显持前千的观点。前千是以前很多福音派教会的立场。特别以时代论为典型。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福音派教会持无千的观点。
• 第二十七条:“……[千禧年]结束时,基督与众圣徒并新圣城将从天而降。不义的死人将要复活,并且与撒旦并它的使者们一起围绕这城;但是神必降火消灭他们、洁净这地。全世界将永远不再有罪与罪人。”虽然没有“灵魂幻灭说”的文字,但是这段文字的表达非常符合这种说法。
可以看出,单看二十八条信条,今天安息日会总会在教义上与三十四年前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以上比较有争议的条款,如果不过份强调,可能不会成为基要问题,但若是过份强调,则有可能涉及到基要问题。鉴于它的模棱两可,笔者以为赫克玛教授的质疑仍然有效;而马丁博士的辩护也不无道理。同时笔者提议,应该将安息日会视作一个内部有多元声音的宗派,不要一视同仁。另外,笔者也特地问过笔者温州母会的长辈,他们是如何看待温州当地的安息日会。在他看来,安息日会与笔者母会的差别最主要的只是他们对安息日作礼拜的坚持和对饮食条例的坚持;其他教义方面并无太大差别。由此可见,若是这位长辈的了解是足够全面的,那么安息日会的总会和她的下属地方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可能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文章最前面提到的安息日会总会 2016 年年报,截止 2015 年,北美共有 1,218,397 名会友,仅占整个宗派人数的 6.37%。可以说,北美的安息日会信徒已经无法代表整个安息日会了。如果总会和其他地区的安息日会在教义方面差异明显,那么这个因素就更加需要考虑了。
弟兄姐妹否?可以团契否?
回到本文一开始所问的问题:我们当如何看待安息日会信徒呢?我们可以称他们为弟兄姐妹吗?可以与他们一同团契吗?
笔者的建议是:具体了解他们的信仰。如果他们在基督论(基督是否带有罪性?)、救恩论(守安息日才能得救?)、怀爱伦的权威(怀爱伦是否无误?)等方面没有问题,那么我们是可以团契的。比如,如果他们坚持只有“守安息日”才能得救(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那么我们可以友好来往、为真理而辩论,却不属于团契性质(不论“团契”与“友好来往”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多么相似。其实这样相信的人也不会视其他非安息日的信徒为得救的人)。
(笔者希望这篇文章对安息日会的呈现和评价是客观、公允的。若有任何人觉得有不准确或者不公正之处,烦请留言。笔者定当修正。)
注:除以文章脚注已经注明的出处外,本文最主要的参考书目有:
1. Hoekema, Anthony A. The Four Major Cults : Christian Science, Jehovah’s Witnesses, Mormonism, Seventh-Day Adventism. Grand Rapids, Mich. : Grand Rapids, Mich. :, 1963. (这本书最后一次印刷是 1986 年。)
2. Martin, Walter. The Kingdom of the Cults. Edited by Hank Hanegraaff. Minneapolis, Minn. : 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1997. (这本书经历了多个版本。最后一个版本是 2003 年。)
3. Tucker, Ruth. Another Gospel : Alternative Religions and the New Age Movement. Grand Rapids, MI : Grand Rapids, MI :, 1989.
1 本段统计信息来自安息日会总会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可以从以下地址下载:http://documents.adventistarchives.org/Statistics/ASR/ASR2016.pdf。
2 人的灵魂在死后处于无意识的沉睡状态,直到基督的再来。
3 不得救的人的灵魂不会在永刑中受苦,而是完全地消亡,不再存在。
4 参《疑难》p. 93:However, it is our belief that the Holy Spirit opened to her mind important events and called her to give certain instructions for these last days. And inasmuch as these instructions, in our understanding, are in harmony with the Word of God, which Word alone is able to make us wise unto salvation, we as a denomination accept them as inspired counsels from the Lord.
5 Darma of the Ages 的下载地址:http://temcat.com/L-4-Topical-Library/Answers/DRAMA%20OF%20THE%20AGES.pdf。这句话引自第 34 页。
6 我手上能拿到的是 1997 年版的。马丁博士 1989 年离开世界。这个版本是在马丁博士死后,由 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te (CRI) 主席 Hank Hanegraaff 编辑的。CRI 是由马丁博士创立。Hank Hanegraaff 是他的继任者。
7 这两册书分别是 Seventh-day Adventism Renounced 和 Life of Mrs. E. G. White。
8 安息日会认为律法分为“道德律”和“礼仪律”。“礼仪律”在基督被钉十字架时被废去了。“道德律”仍然需要遵守。(有些安息日会信徒仍然认为只有守安息日才能得救。因此陷入律法主义。)但是马丁博士认为这种两分法是没有圣经依据的。新约(包括耶稣基督本人)谈论律法的时候,从来没有做这样的区分。他们提到律法的时候,有时指所谓的“道德律”,有时指“礼仪律”。而且新约的“爱神、爱人”的诫命已经是“律法和先知的总纲”。他认为安息日会因此虽然不是律法主义,却有律法主义的精神。这主要是他们对“唯信主义”的反弹。安息日会相信完全是赖恩得救,但是他们有一个倾向,就是:若是要继续保持蒙拯救的地位,必须遵行诫命。而如今安息日会又在他们的信条中宣告称义也是唯独靠着恩典。
9 这并不是说安息日会像耶和华见证人一样,相信基督是一个次等的神。他们的意思是:基督是完全的神,但是米迦勒是基督的另一个称号。
10 详细的历史见这个运动的主页:http://www.sdarm.org/about-us/origin。
11 以下网站可以看到 27 条:http://www.capecodsda.org/stodoctrines.html#1。但是由于没有介绍笔者不确定是否就是原先的 27 条。
12 下载地址:https://www.adventist.org/fileadmin/adventist.org/files/articles/official-statements/28Beliefs-Web.pdf。
这里可以找到中文翻译:http://www.92wsf.com/article/%E5%9F%BA%E7%9D%A3%E5%A4%8D%E4%B8%B4%E5%AE%89%E6%81%AF%E6%97%A5%E4%BC%9A.htm。
感谢主的恩典,有人出来系统的整理关于安息日会的资料。作为一个局外人,能整理到如此地步,实属不易。我是从安息日会出来的,也作过很久他们所谓的医药布道,直到今年5月份,医死了人了,神才在在以赛亚书跟我说说话,他要救我脱离这败坏的坑。圣经在歌罗西书,中说到关于饮食的问题,人在用这些的时候,就败坏了,因不持定元首基督,自表谦卑,苦待己身,想以肉身,来成全神律法的义。安息日会认为旧约高于新约,新约的到来,只是为了帮助人能守住律法,是旧约的补充,仅此而已。因为高举律法,并离弃基督,重归律法之下,故而安息日会信徒的生命,具法利赛人的特质:1.骄傲 2.喜欢审判人 3.具有强烈的余民敢4.金玉其外 ,败絮其中。关于能不能一同团契,我的意思是不可。因为当中的迷惑力太强,圣经根基不牢,对圣灵不敏感之人,绝无幸免可能。安息日会表面宣称唯独圣经,其实他们把怀著,看得高于圣经的,我读怀著,感觉和读可兰经一样,用灵恩派的说法就是:它们背后,是同一个灵在支配。
谢谢你的回复。你有第一手的经历。这对本文是很好的补充。
不过,如果没有对整个宗派全面的了解,我觉得还是尽量不要一竿子掀翻一船人。
安息日会也出过一些有名的学者和作品。比如 Edwin R. Thiele 的 The Mysterious Numbers of The Hebrew Kings,以及 Gerhard Hasel 的 Old Testament Theology: Basic Issues In The Current Debate 和 New Testament Theology: Basic Issues in the Current Debate 是非常有名的。旧约神学的这本书已经被翻译成中文《旧约神学:当代争论的基本议题》,由华神出版社出版,赖建国、吴献章等人写专文推荐。
你好,我因为负责的团契有一位学生是安息日会背景,所以重新读你所写的这篇文章。有一句话让我很困惑,你在文中说“而大部分福音派现在已经不会将阿民念主义视为异端。”这是怎么回事?是这位马丁博士的个人观点还是你的个人观点?还是在现今的福音派中确实如此看待阿米念主义?原因是什么?我是一位尚在实习期的神学生,看到这句话还是比较困惑。望解答。
你好!这是马丁博士的观点。这当然也是需要一定的数据来说”大部分”。这也是我的印象。比如怀特腓(坚定的加尔文主义者)和约翰‧卫斯理之间有过加尔文主义和阿民念主义的争论。但是怀特腓并没有称卫斯理为异端。不但如此,怀特腓还请卫斯理在他的葬礼上讲道。
再比如,现任美南神学院院长 Mohler (坚定的加尔文主义者)将教义按照重要性分为三级。第一级是区分正统和异端的。他把加尔文主义和阿民念主义的分歧放在第二级重要的教义层面。他说:”加尔文主义者和阿民念主义者可能在某些非常重要的教义上有分歧——或者至少可以说,对怎样最好地理解以及表达这些教义上有分歧。但是,双方都可以承认对方是真实的基督徒。”
具体请见:《作为神学家的牧师》一文。
这两个人可说是非常具有代表性了。
还有,对您开始的图表不能接受,那不是我们的真实历史,我们有自己教会的传记。
我是一名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以一下简称安息日会)的信徒,看了文章很有感触:
首先,对作者一个非安息日会信徒,能做出相对客观的评价,感到欣慰。我们并不期望您能全部接受我们的信仰,(那样你不就成了和我们一样的吗?)也不认同你们对我们的评判(那样我不也就和你们一样了吗?),但求能公正对待。
其实,你们所提的几个讨论点,就是在基督教各派中也是不尽相同,分主流非主流,接受的人多人少问题。如加尔文和阿米念主义即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也或说因信称义与行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灵魂,千禧年的问题,我们不过是选择了自己立场,不一定是主流而已。预言之灵的恩赐也非安息日会首创,不同的是这恩赐降到谁的身上,所谓有这恩赐的人是否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而已。天上圣所那是圣经希伯来书的原意,查案审判,健康改良等些都需要篇幅,就不在评论中去细说。
关于安息日与得救问题,其实也不过是人给我们挖个陷阱,让我们跳而已。我们可以反问:一个不孝敬父母的人能得救吗?如回答”能就可以不孝敬;“不能”你能说他是在教导靠孝敬父母的诫命得救吗?安息日也是一理。
所以我们应本着存大同求小异的态度,敞开胸怀,畅快辩论(交通交流)。而不要乱扣帽子。有人因为别人定我们是异端,而引经据典反驳他们才是异端。我则劝导:在大的框架下,要尽力去做自己因为正确的,不要去审判定罪,那是上帝的工作。
最后,我看过几个定安息日会是异端的文章,非常吃惊,如果安息日会真像他们所说的那种信仰,(其内容与本文作者所提赫克玛教授的差不多)我也不能接受,可我从七日的第一日聚会已经改守安息日快30年了,却没有发现这样的教导。我到今天也在寻找出离安息日会的理由,也没有人给我提供满意的圣经答案,我仍在寻求!
补充:其实安息日的问题,不必特殊化,只要用对待其他九条的原则来看待他,人就能得出该守还是不该守的正确答案。
范弟兄,平安!
非常感谢您在这里留言,告诉我您的看法。我想在此统一做点回应。
首先,文章前面的图其实就是对文章内容的简单概括。而文章的内容大部分参考自文章末尾所提到的三本主要参考书目。其他脚注中的链接,则大部分是安息日会的官方文件。通常是主要参考书中提到的一些比较关键的内容,我查考核对之后,再把文件(或书籍)的下载链接放在脚注里,供读者自行查证。文章末尾提到的三位学者,都是比较受尊重的学者,而且分别代表对安息日会的三种立场。他们的研究是非常认真的。通常参考许多第一手的资料。如果您有不同版本的安息日会的历史,也可以拿出来,供有兴趣的弟兄姐妹继续深入对比研究,看看哪个版本与历史资料吻合。
其次,关于安息日的问题。安息日会历史上有没有人宣讲过只有守安息日才能得救,这是可以通过历史来考证的。这些学者在书中都有列出哪个人,在哪一天,在哪份期刊(或者哪本小册子)里讲过这样或者那样的话。并不是他们道听途说的。我相信在文章中也已经将赫克玛和马丁博士的立场讲得比较清楚。赫克玛教授仍然对安息日会持怀疑态度,是因为同一份安息日会总会承认代表安息日会的立场的文件《疑难》中存在看起来自相矛盾的表达。而马丁博士则强调既然已经有正面的表达,就应该相信他们。但是马丁博士并没有正面面对赫克玛教授提出的问题,即如何解读那些看起来自相矛盾的表达?
再次,关于基督是否带着罪性的问题。赫克玛教授也是举了实际的例子,即1950-1954 年任安息日会总会主席的威廉·布兰森的话。像这些比较严重的指挥,我尽量在文中比较小心地处理。所以特地找到了布兰森的那段原话,还在脚注中给出了文档的下载链接,以及那段话的页码(见脚注 5)。总之,我想强调的是,这些是来自第一手的资料。并非道听途说。
关于“调查性审判”、“灵魂”等解经,为安息日会辩护的马丁博士也在他的书中用了非常多的篇幅,试图证明这些解经是站不住脚的。我也已经在脚注中提供了马丁博士那本书 1977 年版的下载链接。你们是可以直接下载了,看看他是如何反驳那些在他看来属于次要真理的教义(不过书是英文版的。不知道有没有被翻译成中文)。
您提到参加安息日会快 30 年了,并没有听过有些学者质疑的教义。这一点我也在文中作出过解释。我认为安息日会内部有多元的声音(其他宗派也是一样)。而且我也特别拿温州地区的安息日会为例,来说明不是所有的安息日会地方教会都和总会(或者说北美的安息日会)持相同的立场。其实这是我文章最后想要强调一点。即,要意识到安息日会内部有不一样的声音,不要一棒子打死所有人。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欢迎继续沟通。
您好:首先,感谢主!您是在主里,本着基督的爱来诚恳而认真探究安息日会的历史,不盲目的以宗派主义的精神武断定罪不同宗派,也不主观的执迷于自己宗派的领受和持守,才是基督仆人的操守。任何宗派若视自己的领受为唯一,全部的,终极的,绝对标准都是危险的。加尔文的“五唯”是很好的概括,安息日多数信徒是相信上帝的教会在不断归回,光中见光,改革宗的改革若停止了,他就不再是改革宗了!一切的真实的善行都不是获得恩典的原因,而是恩典的果实!真实的善行不会导致狂傲自恃,而应带来更加谦卑和感恩!
谢谢!
很多讨论没有涉及怀爱伦《善恶之争》中争论的要点:守主日是兽的印记。
这种观点最早是由”贝茨“提出。后来安息日会已经对这个观点进行了修正。所以直接跳过了怀爱伦。文章中与此相关的讨论内容已经不少。虽不直接讨论怀爱伦,但是基本上已经把这个问题的立场表达得差不多了。以下是文章节选:
”贝茨教导的是那些以七日的第一日(周日)为安息日的人将会得到启示录中兽的印记。《疑难》对这一点进行了调整。他们认为那些真诚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就算以周日为安息日,仍然可以得救。但是等到基督马上再来之前,守真正的安息日(周六)的诫命还是会被执行。那个时候,那些不真正遵守安息日的人就会得到兽的印记。所以,最终他们还是相信只有守安息日才是真正遵守神的诫命,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得救。
“
“而对于安息日会大部分独特的教义,笔者并不认同。但是如果这些不属于基要信仰,则不能以此视其为异端。有些本来是“非基要”的问题可能会变成“基要”问题。比如“守安息日”和“余民”的教义。如果如马丁博士所说,在安息日礼拜或者在周日礼拜不过是一个自由选择的问题,那么“守安息日”就是属于非基要问题。如果如赫克玛教授所说,安息日会仍然认为只有“守安息日”(在周六礼拜)的人才是真正遵守了神的诫命的人,而且最终基督要以此来判断一个信徒是否忠心、是否配得救恩,以此鉴定这个人是否属于“余民”,那么这个问题就变成了基要问题。”
”第十八条:“预言的恩赐”是“余民教会”的标记。这“预言的恩赐”在怀爱伦身上显明出来。他们虽然没有明说“余民”就是安息日会的信徒。但是“预言的恩赐”既然是在怀爱伦身上显明出来,安息日会自然就是“余民教会”了。只是他们没有明说其他教会是否也是“余民教会”。如果结合第十三条对普世教会的定义,笔者的推论(有可能是错的,希望是错的)是他们相信其他教会中可能存在“余民”,那是那些并不是“余民教会”。这个看起来是“余民”教义的调整。从“余民”变成了“余民教会”。“
”笔者的建议是:具体了解他们的信仰。如果他们在基督论(基督是否带有罪性?)、救恩论(守安息日才能得救?)、怀爱伦的权威(怀爱伦是否无误?)等方面没有问题,那么我们是可以团契的。比如,如果他们坚持只有“守安息日”才能得救(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那么我们可以友好来往、为真理而辩论,却不属于团契性质(不论“团契”与“友好来往”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多么相似。其实这样相信的人也不会视其他非安息日的信徒为得救的人)。“